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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船营区检察院、司法局联动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专题法治宣讲

发布时间:2022-09-11 06:57:50 推广 来源:中国报道

2022年9月9日,根据工作部署,吉林市船营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吴尽带领院党组积极谋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法犯罪法》第二章预防和治理第十条、第十八条关于检察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关于普法宣传以及对社区矫正对象监管、教育、矫正措施的规定,吉林市船营区人民检察院能动履行职责,联合吉林市船营区司法局,组织面向因犯有聚众斗殴、开设赌场、故意伤害罪的三十余名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专题法治宣讲。

吉林市船营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赵洪伟作为法治宣讲的主讲人,用通俗易懂的语言通过讲解一起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组织犯罪的典型案例,让社区矫正人员学习到有组织犯罪、恶势力组织的概念、法律责任;释明《反有组织犯罪法》是总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经验,加强制度建设,保障在法治轨道上常态化、机制化开展扫黑除恶工作的重要举措;告诫社区矫正对象提高思想认识,净化朋友圈,自觉遵守法律法规,防止被黑恶势力拉拢,远离有组织犯罪。

吉林市船营区司法局局长于春生、副局长邓寒秋、吉林市船营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第三检察部、法警队部分干警一同参加此次法治宣讲活动。吉林市船营区司法局局长于春生结合赵洪伟副检察长的授课内容,针对《反有组织犯罪法》向社区矫正对象提出了两点要求,一是要严格执行社区矫正的各项规定,进一步改造并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二要积极主动参与公益活动,杜绝好逸恶劳等不良习惯,更加严格地进行自我约束。社区矫正对象纷纷表示通过此次集中学习深受触动,自愿遵守《反有组织犯罪法》各项规定、完成社区矫正的各项任务,坚决远离有组织犯罪,力所能及的为社会做出贡献。(吉林市船营区人民检察院 供稿)

责任编辑:马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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