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2日,延吉市见义勇为表彰大会在延吉市公安局举行。延吉市民李振君、辛永奎因帮助灭火、火场救人获表彰。
会上,延吉市见义勇为评审委员会主任、延吉市公安局党委委员、政治工作室主任朴征宇通报了李振君、辛永奎见义勇为的事迹和延吉市公安局综合调查情况。
李振君于8月2日20时50分左右,在延吉市进学街解放路发现某日杂商店起火,于是跑回自己开的麻辣烫店内取了灭火器返回火灾现场灭火。期间,李振君的脚趾和腰部受伤,肺部由于吸入大量黑烟后出现疼痛。据了解,李振君救火的过程持续了5分钟左右,扑灭了两处关键起火点,为随后赶到的119消防员灭火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辛永奎于8月4日15时30分左右,在延吉市依兰镇利民村5队发现村民王炳亮家中起火。因王炳亮身患疾病长年卧床,于是辛永奎冲进火场将王炳亮背下床后用轮椅将他救出屋子。之后,他又冲进起火场将厨房的煤气罐抱到屋外空旷地带。辛永奎救火的过程也在5分钟左右。
经调查,李振君、辛永奎的行为情况属实,根据《吉林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第二条、第七条之规定,二人符合见义勇为行为评定标准,并于22日为二人召开表彰会,颁发见义勇为荣誉证书。(延吉市公安局 供稿)
责任编辑:马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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