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道讯(通讯员曲诗雨)吉林省和龙林区基层法院延伸审判职能,以维护大局稳定为着力点,在优化营商环境、强化民生司法保障、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上做到提前介入、关口前移,卓有成效地阻止了一起民生案件风险升级。
吉林省某矿业有限公司金矿采选项目为政府招商引资的惠民工程,总投资一亿四千万元。2022年初,在取得国家林草局行政许可的情况下,拟使用长白山森工集团八家子林业有限公司某林场林地用于建设采矿区、尾矿库、废石堆场等,面积17余公顷。项目开工之前,依照相关规定与八家子林业有限公司签订《关于使用林地补偿协议书》并支付了林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林木补偿费等共计八百余万元。
原告朱某于2019年与八家子林业有限公司签订合同,承包了7个林班的红松树木松果采摘权利。金矿项目施工后占用了部分原告承包林地进行修路,并砍伐了十余棵红松树木,在原告及其他承包户的阻止抗议下,项目被迫停工。公安机关介入后三方无法达成一致协议,原告将矿业有限公司与八家子林业有限公司一起告上法庭,要求二被告停止修路、伐树并赔偿造成的损失。
一边是惠民工程急需推进,一边是涉及民生的百姓权益,案子处理不好会严重影响和龙林区的营商环境。院党组召开紧急会议,院长亲自部署调解方案,并带队深入林区走访当事人。在实地踏查、分别征求各方意见后,以法院居中召开了由矿业有限公司、八家子林业有限公司、原告和有相同诉求的其他承包户以及林区检察院、森林公安部门参加的协调见面会。会上,三方各执己见,坚持各自的诉求和辩解,场面僵持不下。法院资深民事法官当场为纠纷三方现场普法,分别讲解了合同履行、解除的法律规定。在妨碍工程进度的问题上,法院态度十分坚决,严肃指出阻碍施工的行为是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行为,合同纠纷应以法律途径合法解决。为确保工程进度以及群众利益不受侵害,法院提出了调解方案,即被告方于一周内将赔偿保证金300万元先行打入法院专用账户,在通过诉讼程序确定赔偿主体并由鉴定部门进行现场勘测后,对承包户的损失进行赔付。施工单位正常施工,原告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阻拦,否则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依法处理。调解方案得到了当事三方的认可,保证金迅速打入法院专用账户,而原告方出于对法院的信任,撤回了起诉,一起有着潜在风险的涉民生案件在林区法院的不懈努力下消弭于无形,一直在观望的其他承包户也放弃了起诉的打算。矿业公司及承包户高度赞扬林区法院处置果断、敢于担当的工作作风和社会责任感。目前,惠民工程建设已恢复正常工作秩序,正追赶进度确保工程按时完工。
忠诚履职,秉持公正,和龙林区法院在维护林区社会的安定和谐上,在守土尽责参与社会治理上,将继续立足办案实际,将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意识融入到执法办案中,多元化解涉及企业纠纷,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在和龙林区积极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和群众安居乐业的社会环境。
责任编辑:马尧
版权所有 中国外文局亚太传播中心(人民中国杂志社、中国报道杂志社)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07311号 电子邮件: chinareport@foxmail.com 法律顾问: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
投诉举报电话: 010-68995855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京)字 189号 京ICP备14043293号-10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