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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社区矫正人员制定特别监管措施

发布时间:2022-10-14 20:12:07 推广 来源:中国报道

为贯彻落实最高检对社区矫正巡回检察的工作部署,强化检察监督职责,吉林省敦化市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对敦化市辖区内各个街道和乡镇的20个司法所开展巡回检察,在巡回检察中发现多名暂予监外执行人员没有按照法律规定提交病例复查情况,经调查核实后向市司法局发出检察建议。近日,敦化市人民检察院针对规范暂予监外人员社区矫正的检察建议召开公开听证会。

听证会邀请听证员、人民监督员、市司法局工作人员以及社区矫正人员家属参加。会上,第三检察部主任梁群详细介绍了暂予监外执行矫正人员存在的违法问题;市司法局工作人员介绍矫正人员赵某某等人家庭基本情况,并宣读了针对赵某某等社区矫正人员制定的特别监管措施:1.将敦化市医院、敦化市中医院相关病情诊断,作为每三个月递交身体检查报告的依据;2.与相关医务人员联系定期到户为患严重疾病的暂予监外人员进行身体检查;3.开展实地走访,深入了解其家庭、生活以及身心健康情况等。

听证员以及人民监督员了解案件事实及社区矫正情况后认为,赵某某等人没有按照法律规定提交病例复查情况,确实是因为身患严重疾病且家庭贫困无能力再支付身体检查费用,一致同意市司法局对赵某某等人进行特别社区矫正监管。

会上,赵某某等社区矫正人员家属发表了诚恳的讲话,感谢司法机关制定的特别矫正措施,并表示要协助司法机关做好社社区矫正人员的社区矫正工作。

此次听证会取得了法律和社会的双重效果,是敦化市人民检察院针对刑事执行监督检察建议的主动作为;是工作力度与温度并举的有力实践;更是检察监督依法保障人权、便民利民的阳光举措。(敦化市人民检察院 供稿)

责任编辑:马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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