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长制工作推行以来,蛟河市按照“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多措并举将河长制工作与涉农资金、防汛、党建等工作相结合,按照要求,持续发力、久久为功,有序推进河长制各项工作,确保落地生根取得实效。
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相结合。近几年蛟河市持续将河长制工作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统筹实施,确保每个村“河长‘制’”保洁经费0.5万元,制定出台了河流清理整治攻坚方案,集中力量打好“清‘四乱’”歼灭战,各乡镇街将河道保洁纳入了人居环境整治保洁协议,并选定保洁公司和保洁人员。在90条河流的过河桥梁的桥身及桥头、时常倒垃圾的河段、下河放牧的位置设立防护网和垃圾箱。目前,各乡镇街安装桥头防护网达20余公里,设立垃圾“点”541个,河道保洁取得良好成效,河道面貌得到了极大改善。
与防汛工作相结合。针对河道淤积日益严重,影响安全行洪的实际,蛟河市结合防大汛的实际,本着“以防为主”的方针,全力恢复河道功能。各乡镇街按照要求和规范程序编制河道清理整治筑堤方案,经水利部门审查通过后,实施河道清理整治筑堤项目,近三年, 17个乡镇街共清理整治河流70余条,清淤疏浚河道634.2公里,结合筑堤各乡镇街完成河道高标准绿化40公里,生态植物护堤(插柳)508.6公里,以此畅通河道,确保安全度汛。
与党建工作相结合。蛟河市充分发挥党建在河长制工作中的引领和带动作用,创建“党建+河长制”工作模式,在全市组织开展了“践行河长制,公益我先行”志愿者“清河”公益活动,各乡镇街及河长制成员单位参加者达260余人,通过开展主题活动带动和吸引了全市更多党员和青年参与“清河”志愿者队伍中来,有效提高了广大群众生态环保意识,为推进“两山论”进一步落实,奠定了坚实基础。
通过坚持不懈的治理从根本上改善了蛟河市河道生态环境面貌,大部分河道基本上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目标。(蛟河市委宣传部 供稿)
责任编辑:马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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