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道网——中国外文局亚太传播中心唯一官方中文网
位置:当前位置:首页 >> 社会民生

心系百姓冷暖,立法保障权益

发布时间:2022-11-04 07:48:41 推广 来源:中国报道

中国报道讯(孙文明 报道)11月1日上午,吉林省四平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重点对已施行的《四平市城市供热条例》相关内容进行了解读。

供热是重大民生问题,关乎百姓的切身利益和社会和谐稳定。以针对性立法回应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权益,以法规形式规范行政管理和解决难点热点问题,是地方立法工作的突出优势。今年年初,四平市九届人大常委会党组紧跟中央和省委、市委部署,经过广泛深入调研,坚持为民立法理念,本着“急需先立、成熟优先”的原则,将城市供热条例列入今年立法项目,通过制定《四平市城市供热条例》,以地方立法形式规范城市供热。该条例已于今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该市享有地方立法权以来制定的第17部实体性法规。

据悉,该条例共五章33条。第一章“总则”规定了立法目的、适用范围、立法原则、政府及部门职责等。第二章“规划与建设”规定了城市供热专项规划的编制执行、供热设施设计方案的编制、供热工程和设施建设等。第三章“供热与用热”规定了供热期、供热温度、供热收费、热计量、暂停和恢复用热、应急接管等。第四章“法律责任”主要对变更供热区域或供热方式、未建设调峰锅炉等行为创设了行政处罚。

值得一提的是,该条例是四平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立法的开篇之作,条例的立法目的明确、聚焦问题突出、规范事项精准、管理措施可行、法律责任适当。具有鲜明特色:设定最低温度标准。《条例》参考有关国家标准规定,将居民用户最低温度标准由18摄氏度提高到20摄氏度。充分回应百姓期盼,兼顾行政监管与供热服务。

责任编辑:马尧

关于我们|联系我们|法律顾问|版权声明

版权所有 中国报道杂志社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07311号 电子邮件: chinareport@foxmail.com 法律顾问: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

电话: 010-68995855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京)字 189号 京ICP备0810342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