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道网——中国外文局亚太传播中心唯一官方中文网
位置:当前位置:首页 >> 时政

三部门发文落实从业禁止制度

发布时间:2022-11-11 21:58:53 推广 来源:新华网

新华社北京11月11日电(罗沙)最高人民法院11日会同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发布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严格执行犯罪人员从业禁止制度,净化校园环境,切实保护未成年人。

意见明确,教职员工利用职业便利实施犯罪,或者实施违背职业要求的特定义务的犯罪被判处刑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和预防再犯罪的需要,禁止其在一定期限内从事相关职业。

意见指出,依照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实施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等违法犯罪的人员,禁止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依照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规定,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不能取得教师资格;已经取得教师资格的,丧失教师资格,且不能重新取得教师资格。

意见规定,教职员工实施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等犯罪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判决禁止其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教职员工实施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犯罪,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和预防再犯罪的需要,依照刑法规定,判决禁止其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或者假释之日起从事相关职业,期限为三年至五年;或者依照刑法规定,对其适用禁止令。

为切实解决司法实践中遇到的问题,突出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优先保护,意见还明确,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校外培训机构的举办者、实际控制人犯罪,参照本意见执行。

责任编辑:马尧

关于我们|联系我们|法律顾问|版权声明

版权所有 中国外文局亚太传播中心(人民中国杂志社、中国报道杂志社)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07311号 电子邮件: chinareport@foxmail.com 法律顾问: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

投诉举报电话: 010-68995855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京)字 189号 京ICP备14043293号-10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