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道桑榆晚,人间重晚晴”。近年来,随着我国老年人口比重的不断上升,“银发经济”蓬勃发展,而随之而来的新型养老骗局也层出不穷。
近日,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召开“涉养老诈骗典型案例”新闻通报会,对养老诈骗案件审理情况、案件特点进行介绍。法院建议,政府职能部门应加强与政法机关的合作,共同铲除养老诈骗违法犯罪滋生土壤。法官提示,老年人在日常生活中要谨记不留名、不参加、不付款等“六‘不’”原则,提升反诈骗防骗能力。
“预防和打击养老诈骗犯罪,还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西城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喻晓敏建议,民政、金融监管、文旅、卫健等政府职能部门,一方面要与政法机关合作加强对各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的分类处置和行刑衔接,对尚不构成犯罪的,综合运用行政处罚、经济调控等手段促其整改;另一方面要协同配合,全力追赃挽回损失,全面查清资金来源和去向,对于涉案财产不仅要准确甄别、审查、认定,还要及时查封、扣押、冻结,坚决防止犯罪分子隐匿、抽逃、转移涉案财产,最大程度挽回受害老年人的经济损失。
此外,喻晓敏提醒,家庭成员也要注意在日常生活中对老年人给予关爱和包容,在老年人询问求助时,要耐心解答、悉心开导;如果老年人已经上当受骗,也不要指责埋怨、讽刺挖苦,要尽可能给予关怀理解,不要让受害老年人受到二次伤害。(徐伟伦)
责任编辑:马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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