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道讯(通讯员秦雯)11月15日,吉林省珲春林区基层法院环境资源法庭审判团队公开开庭审理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被告人朱某某盗伐林木一案。该案是珲春林区基层法院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后的首次巡回审判案件。
该案被告人朱某某因身患疾病,被取保候审后居住在敦化市,考虑其居住地到珲春林区基层法院往来近400公里,来回奔波不易,承办法官决定采取灵活便利、人性化的巡回审判方式,提前和敦化林区基层法院对接,在敦化林区基层法院的大力支持下,借用该院的审判庭进行了一场有法度、有温度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巡回审判。
当天14时,庭审正式开始。合议庭按照法定程序,紧凑、有序引导控辩双方进行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及最后陈述等庭审活动,充分保障了被告人的诉讼权利。被告人朱某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认罪认罚。经过40分钟左右的审理,该案当庭宣判,被告人朱某某当庭表示不上诉。此次特殊的庭审让被告人朱某某感受到了法律的威严,更感受到了司法的温情,彰显了人民法院司法为民的人文关怀。
今后,珲春林区基层法院环境资源法庭将不断探索和完善司法便民举措,对老弱病残等特殊当事人,根据实际情况逐步加大环境资源案件巡回审判力度。开展巡回审判是法院践行司法为民的有力举措,把法庭搬到百姓家门口,接通司法服务“最后一公里”,扩大普法宣传面,有效预防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以实际行动展现新时代法院新形象,依法惩治犯罪的同时充分保障被告人合法权益,体现司法温情,取得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高度统一。
责任编辑:马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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