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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环境严追责 占用农地法不容

发布时间:2022-12-13 21:55:52 推广 来源:中国报道

中国报道讯(通讯员刘玉凤)12月12日,吉林省延边铁路运输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污染环境罪、非法占用农地案件,该案由延边铁路运输法院专职审判委员会委员金美淑依法独任审理,并依法当庭宣判。延边州生态环境局汪清县分局旁听本案庭审。

2022年3月至6月期间,被告人合伙在筛砂过程中,雇佣被告人胡某、阳某丙、孙某、刘某等人,使用重金属汞加工砂石冶炼黄金,将含有汞的污水通过渗坑、裂隙排放。经检测公司对排放污水重点部位进行采样检测,其渗坑内及周边土壤均含有重金属汞。

本案中,7名被告人违反国家规定,通过渗坑、裂隙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含重金属的污染物,严重污染环境,其行为均已构成污染环境罪。被告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延边铁路运输法院根据各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结合自首、履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等情节,对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并处罚金。

在案件审理中,延边铁路运输法院通过审判权的高效行使,依法严厉打击了污染、占用黑土地的犯罪行为,将黑土地司法保护融入“山水林田湖草”系统保护的大格局中,进一步为黑土区生态环境筑牢司法保护屏障。

接下来,在环境资源案件审理中,延边铁路运输法院将努力把握好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新特点、新任务,发挥好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实现。

责任编辑:马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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