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蛟河市政务局在3家“专精特新”企业新设优化营商环境监测点。至此,该市优化营商环境监测点增至10个。
近年来,蛟河市加快构建营商环境建设新格局,全面打造优化营商环境监测点,采取“部门+监测点+监督员”模式,以“督”任务、“督”进度、“督”成效为标准,全方位建设营商环境社会监督体系,取得很大成效。
在实践中,蛟河市对优化营商环境监测点实行动态调整,在前述“专精特新”企业新设优化营商环境监测点,再次传递了当地党委政府护航民企高质量发展的坚定决心。
据介绍,优化营商环境监测点按照“谁责任谁负责”原则,及时将收集的问题移交相关职能部门,并采取挂账督办方式,督促各相关职能部门及时予以答复解决。
优化营商环境监测点重点反映和收集内容包括四类问题:一是政策落实。重点是企业申报过程是否顺利,留给企业申报时间是否充足,需要提供的材料是否过于繁琐,享受具体政策过程中是否遇到擅加条件、“搭车捆绑”等方面问题。二是“放管服”改革。重点是审批事项和环节是否简化,是否额外对民营企业设置准入条件,全网通“办”、一次性告知、“最多跑一次”等制度落实是否到位等问题。三是监管执法。重点是是否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是否选择性执法、越权执法、无法定依据执法、多头重复检查,执法活动是否规范、公正、文明,是否审慎开展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等问题。四是服务企业。重点是服务市场主体是否存在敷衍塞责、推诿扯皮等形式主义问题,是否存在吃拿卡要,收受礼品礼金,违规借贷放贷,违规插手干预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搞权钱交易等问题。(蛟河市政务局 供稿)
责任编辑:马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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