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道讯(通讯员张昕)“拿着卷宗,今天咱们去村里养牛场开庭,争取把这个案件调解下来。”一大早,吉林省珲春林区基层法院的朱翔法官对着书记员说。
当天要去养殖农场开庭的是一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珲春市一养殖农场是从事养牛的小微企业,经营者是一位90后的回乡创业者李某,为了扩大规模,提高产量,向银行借了款20万元,因诸多原因,养殖农场遇到了发展瓶颈期,无法偿还银行借款,被告上法院。珲春林区基层法院受理此案后,承办法官细致调查了养殖农场的生产经营状况,了解到养牛场的发展前景,在获取银行发放的贷款后,农场的资金压力得到极大缓解,考虑到农场主李某并非恶意拖欠债务,为了帮助企业化解偿债危机,积极协调,在养殖农场现场开庭,银行同意养殖农场采取分期付款的方式偿还借款,双方最终签订了和解协议,该案以调解方式结案。
自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助力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以来,要助力缓解企业融资难问题,珲春林区基层法院在审理涉及中小微企业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时,坚持能动司法,加强与金融机构的沟通,在保障金融机构合法权益的同时,积极帮助中小微企业渡过难关。
责任编辑:马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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