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敦检动态|附条件不起诉不公开听证会+宣告训诫 用心用情唤醒迷途少年

发布时间:2023-03-13 08:01:30 推广 来源:中国报道

为帮助涉罪未成年人更好地认错悔改、知法守法,早日回归家庭和社会,本着对附条件不起诉依法应用尽用的原则,敦化市人民检察院对一起未成年人故意伤害案件在召开附条件不起诉不公开听证会后,举行宣告训诫仪式。

不公开听证会

2月27日上午,敦化市人民检察院未检办举办附条件不起诉不公开听证会,邀请听证员、人民监督员、公安机关办案人、法律援助中心律师、涉罪未成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参加。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对案件事实、证据和法律适用等进行了详细阐述,建议对涉罪未成年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考验期为十个月。

公安办案人、法定代理人、法律援助中心律师相继发表意见,人民监督员和听证员进行了提问。经过评议后,听证员和人民监督员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对涉罪未成年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并对检察机关的工作予以肯定,希望涉罪未成年人敬畏法律,恪守底线。

宣告训诫仪式

该案经检委会讨论决定,对涉罪未成年人做附条件不起诉。随后,承办检察官对涉案未成年人进行了宣告训诫。仪式上,检察官现场宣读了涉罪未成年人的附条件不起诉决定书,阐明了不起诉的理由的法律依据,结合办案情况,对涉案未成年人进行了训诫,告知其在附条件考察期内应当遵守的相关规定及需要完成的考察内容,签订监督考察协议,并对其法定代理人进行了亲职教育。

涉罪未成年人表示,通过此次训诫教育,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在今后的生活中一定遵纪守法,绝不触碰法律底线,一定好好珍惜检察机关给予的来之不易的机会。其法定代理人也表示,今后一定注意教育的方式方法,平时生活中多沟通交流,加强对孩子的监护和管教。

下一步,敦化市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履行好新时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特殊使命和要求,不断创新工作思路,依法能动履职,对涉罪未成年人认真落实“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为构建未成年人综合保护大格局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 (敦化市人民检察院 供稿)

责任编辑:马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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