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维护域内金融运行安全稳定,防范金融风险,围绕社会调解优先,法院诉讼断后的纠纷调解理念,推进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模式走深走实。3月14日上午,吉林省蛟河市人民法院分别在蛟河市吉银村镇银行和吉林蛟河农村商业银行举行“金融纠纷调解室”揭牌仪式。
揭牌仪式上,双方签订了《金融纠纷联合化解共建协议书》,蛟河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赵志军及相关部门负责人与两家银行工作人员共同参观了金融纠纷调解室,并简要地介绍金融纠纷调解的主要运行机制,调解人员队伍及调解工作开展模式。
随后,双方召开金融纠纷调解座谈会,会上,赵志军院长表示,愿意为两家银行提供防范金融风险方面的法律服务,通过搭建金融纠纷调解平台,建立“金融调解+司法确认”化解模式,将大部分金融矛盾纠纷通过非诉讼的方式化解,提高多元解纷效率,降低风险防范成本,依法公正高效的解决金融纠纷,同时要加大对金融纠纷案件的执行力度,帮助银行尽快解决不良资产的清收,维护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法治蛟河建设和金融业和谐发展。
两家银行对目前的经营状况、存在的金融风险及不良资产的清收状况进行了汇报,同时表示,两家作为蛟河域内分布广泛的银行,愿意与法院共同构建金融风险防火墙,更好提升域内各乡镇街金融调解服务便民利民水平,促进区域金融业持续健康发展。
下一步,蛟河法院将继续深入推进诉调中心与金融纠纷调解室的对接,建立流畅的衔接程序,提供便捷高效的调解服务,积极打造特色“金调室”,实现“法院+银行”金融调解机制全覆盖。(蛟河市人民法院 供稿)
责任编辑:马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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