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道讯(通讯员蒋香花)近日,吉林省和龙林区基层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充分发挥诉讼前调解作用,高效化解了一起讨薪纠纷,依法保障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感谢你们帮我把拖欠十年的‘辛苦钱’要了回来,你们辛苦了,没想到我要了十年没有着落,一到法院就帮我解决了这个困难。”年过七旬的王某紧紧握着法官的手,不断表达感激之情,一声声感谢,承载着王某讨薪路上的辛酸与苦楚,更饱含着对法院工作的肯定。
原来,十年前60岁的王某受雇到农村修水渠,每天约定支付劳务费100元。王某修了40天水渠,应得4000元,当时支付了王某劳务费2000元,剩余2000元承诺下次甲方拨款后一次性支付。王某本以为过一阵就能拿到剩余的劳务费,但没想到,工程结束近十年了,却迟迟不肯结清劳务费。王某十年讨要薪水无果,无奈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支付拖欠的劳务费2000元。
立案法官倾听王某的描述,对案件有了基本的了解。案件标的虽小,但本着群众之事无小事的原则,立即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立案法官耐心劝导,做思想工作,强调农民工应按时足额获得工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功夫不负有心人,最终在立案法官的倾力调解下,对方同意支付拖欠劳务费2000元,双方达成了和解。至此,古稀老人长达十年的漫漫讨薪路从此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一份薪水的背后是一个家庭的生活来源和希望,破解欠薪问题,事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和龙林区基层法院将致力于解决群众急难问题,保障农民工依法获得劳动报酬,为林区群众的美好生活提供更高水平的法治保障,使得林区群众切实感受到浓浓的司法暖意。
责任编辑:马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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