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道(通讯员张妍)为进一步统一执法司法理念,深化协作配合机制,解决案件办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交流工作经验,提高案件的办理质量,3月14日上午,由吉林市船营区检察院牵头,吉林市公安局法制支队、交通巡逻警察支队船营区大队、船营区检察院、船营区法院联合召开案件证据标准专题研讨会。
会上,四家单位立足各自职能,围绕证据收集规范、办理案件质量提升、办案配合机制等问题展开讨论交流,分析查找原因,研究解决办法,逐一达成共识,为规范案件提供了操作指引。
船营区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赵洪伟表示,检察机关召集此次会议,邀请公安、法院共同研讨,目的是规范案件证据标准,解决三机关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沟通衔接的具体问题,从而提高办案质量。检察机关作为承上启下的中间环节,有责任把好证据关,完善案件证据标准,确保准确适用法律,不断规范案件办理,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船营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张海涛就案件办理过程中发现的取证等问题进行详细的梳理汇总,分析出现问题的原因和提出解决办法,并就证据标准提出征求意见稿,与公安机关、法院深入交换了意见。
船营区法院副院长李兴国、刑庭庭长表示,船营区检察院召集此次会议意义重大,检察机关提出的证据标准意见稿十分细致全面,对案件的办理具有指导意义,同时提出,公、检、法在办案过程中需要相互配合、相互监督,加强沟通协调,形成良好的会商机制。
吉林市公安局法制支队副支队长胡爱军、交通巡逻警察支队船营区大队副大队长杨文君表示,本次会议系本市第一次召开关于案件办理证据标准的研讨会,对检察机关指出的问题公安机关照单全收,并表示今后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将加强配合,形成打击合力,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担当意识,严格证据标准、规范案件办理,保证案件经得起考验,切实维护司法公正。
责任编辑:马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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