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道讯(通讯员布启伟 潘晴)“姚警官,这个非法狩猎的案子,我们刚才经过深入研究讨论,认为不构成犯罪,建议你们尽快予以撤案。”
在吉林省和龙林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里,检察官正在和森林公安干警交流探讨一起非法狩猎案件。
自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成立以来,吉林省和龙林区人民检察院依托该平台,通过提前介入、疑难案件会商、简案快办等方式,坚持能动履职,就公安机关执法过程中亟须解决的问题及时进行沟通。
提前介入,明确侦查方向
“该案要切实厘清涉案林地权属,这是对本案准确定性的关键;同时也要固定好犯罪嫌疑人供述,防止翻供;部署好涉案林木去向的排查工作,做好追赃挽损工作。”
3月初,和龙林区院党组成员布启伟带领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检察官一起,对森林公安机关正在侦办的一起公安部督办案件提前介入,了解案件情况并提出意见建议。
今年以来,和龙林区院积极探索监督工作新模式,大力推进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实质化运行,制定了《刑事案件提前介入侦查工作规定》,进一步加大提前介入力度,强化检警协作配合,努力把监督触角向侦查前段延伸,共同提升办案质效。目前相关工作已初显成效,年初以来已先后提前介入引导侦查5件,引导侦查取证意见采纳率达到100%;纠正侦查机关违法行为3次,纠正意见采纳率为100%。
咨询指导,提升侦查质效
“检察机关举行的此次联席会议真是一场及时雨,在我们林区春季采摘野菜即将到来之际,及时为我们答疑解惑,对我们今后办理相关案件提了供参考和依据。”参会的森林公安法制大队长说道。
近日,和龙林区检警双方召开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工作联席会议。会上,公安机关提出当季林区内出现大量破坏性采摘刺五加、大量捕捞水蛭等可能涉嫌犯罪的问题,并就上述行为如何定性听取检察机关的意见。检察机关从生态背景、法律适用、证据收集等多角度给出了合理建议,并如实记录了公安机关反映的具体情况,待后续进一步深入研判。此外,借此次会议召开之际,检警同堂学习了一起最高检发布的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典型案例,针对案例中所涉案件事实与情节的认定、相关法条的适用、起诉必要性的理解、法律文书质量与释法说理能力等问题展开剖析研讨,进一步交流互通思想,统一办案标准和司法理念。
据了解,和龙林区院主动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始终秉持共建共享理念,从双赢多赢共赢角度与公安机关求同存异,以求真务实的态度切实强化沟通配合,主动化解矛盾,提升办案质量,降低执法风险,取得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规范制度,确保实质化运行
“自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成立运行以来,我院在与公安机关合作配合中,不断地对协作配合制度进行完善创新,希望能够探索研究契合林区工作实际,好使管用的制度和方法,真正能让办公室发挥桥梁平台作用。”和龙林区院第一检察部干警介绍说。
今年以来,和龙林区院为切实提升侦查监督质效,结合林区环境资源类刑事案件特点,起草制定了《关于加强协作配合依法惩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的意见》,并与辖区内多家森林公安分局完成了会签落实工作。《意见》涵盖了检察机关派驻值班、检警数据双向互通、证据收集、行刑衔接、同堂培训等多项具体工作要求,进一步细化工作流程,促进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规范化、实质化运行。
下一步,和龙林区院将进一步凝聚共识、加强协作,始终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积极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要求,融入数字检察理念,探索“数字驱动式”监督模式,切实推进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各项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实质化开展,共同构建检警监督协作的新局面。
责任编辑:马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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