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道讯(通讯员方圆 雷尧)“这镐把儿的代价可真大!以后这树可真不敢砍了……”
近日,珲春林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5起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都是珲春市春化镇的农民,且大多是因为文化程度较低、法律意识淡薄,砍树多为自家使用,犯罪情节轻微,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拟对5名案件犯罪嫌疑人作不起诉决定。
考虑到当前正值春耕时节,检察官本着司法为民、能动履职的理念,以“入村听证+送法进乡”的方式,将听证地点选在了当地村委会。听证会邀请了人民监督员、公安机关案件承办人、公安机关法制负责人、吉林省林草局驻珲春林业局办事处工作人员和值班律师。村党支部书记和当地村民旁听了此次听证。听证会上参会人员充分发表了意见,并一致同意检察机关的拟不起诉决定。
听证会后,村民纷纷表示,检察院把听证会“搬”到村里,进行释法说理,开展普法宣传,让自己在家门口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今后一定遵纪守法,共同守护林区绿水青山。
下一步,珲春林区检察院将继续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充分利用公开听证制度,将国法与人情融为一体,持续提升案件办理综合效果,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让检察温度可感、可触。
责任编辑:马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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