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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效调解追偿权纠纷,被告当庭结清欠款

发布时间:2023-04-25 21:54:13 推广 来源:中国报道

中国报道讯(孙文明 报道)近日,吉林省柳河县人民法院三源浦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追偿权纠纷的案件,原被告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场结清借款,实现案结事了。

原告王某(化名)与被告刘某(化名)原系夫妻关系,于2017年6月6日离婚。离婚前以原被告的名义向孙某借款5万元,该笔借款实际使用人为刘某的哥哥,二人离婚时,离婚协议约定该笔借款由刘某偿还。但后来刘某只偿还了1万元,余款本金4万元及利息均未偿还,孙某起诉到法院。经法院调解王某偿还了借款本金及利息合计4.36万元。因该笔借款王某代为偿还,王某享有追偿权,为此,王某起诉到法院,请求法院判令刘某偿还其代为清偿的借款本金及利息。

受理案件后,法官积极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刚开始刘某拒不承认婚前协议的内容,万般抵赖,法官耐心地对刘某解释,向其说明离婚协议系双方自愿签署,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且并不违反相关法律规定,是真实有效的,容不得刘某抵赖,同时告知刘某应按协议履行还款的义务,应给付王某代为清偿的借款本金及利息4.36万元。

经过法官的耐心劝导,双方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且被告刘某当场给付原告王某代为清偿的借款本金及利息4.36万元。

近年来,柳河县人民法院努力践行司法为民理念,重点聚焦群众“急难”问题,努力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及时妥善化解矛盾纠纷,为案件当事人提供更加便利和高效的司法服务。

责任编辑:马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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