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道讯(通讯员马娇)“我们是吉林市船营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部门的检察官,你了解右美沙芬这款药物吗?”
“我们管这个药叫‘美沙片’,我们经常吃这个药,我有时候一次吃一盒,曾经有个朋友一次吃了两盒半,躺在地上口吐白沫,休克被送到医院了……”
这段对话发生在检察官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过程中。船营区检察院在办理刑事案件中发现,多名未成年人滥用氢溴酸右美沙芬处方药物,有的甚至造成了严重的身体伤害。
2021年12月16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国家药监局关于氢溴酸右美沙芬口服单方制剂转换为处方药的公告(2021年第151号)》,将氢溴酸右美沙芬口服单方制剂由非处方药转为处方药,按处方药管理。
船营区检察院随即开展了调查,经过明察暗访,发现多家药店在没有任何处方的情况下随意售卖氢溴酸右美沙芬处方药物给未成年人,进而导致未成年人药物滥用。船营区检察院针对这一情况履行行政公益诉讼职能,及时与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磋商,并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履行监管职责。
《检察建议书》
一、依法查处辖区内违规售卖氢溴酸右美沙芬药物的药品经营企业,防止造成未成年人滥用处方药物的现象;
二、加大对辖区药品经营行业的监管力度,对辖区内药品经营行业进行整顿,定期对药品经营企业开展检查工作;
三、加大法治宣传力度,增强药品经营企业和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确保辖区内药品经营企业依法依规出售药品;
四、加强日常监管,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完善药品经营行业监管工作机制,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相关部门领导在接到检察建议书当天便走访涉案药店,了解案件情况,并向涉案药店告知右美沙芬已经转为处方药,应当按照处方药提级管理,必须杜绝违规售卖,防止未成年人滥用。2023年2月10日,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船营分局制定了《合法合规经营使用右美沙芬提示函》,要求辖区所有药品经营使用单位严格执行氢溴酸右美沙芬口服单方制剂转为处方药管理等规定。除此之外,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船营分局利用微信小程序,要求各药店于2023年2月20日前完成右美沙芬相关培训,将培训列入药店及员工的GSP培训档案存档备查,各药店完成培训后需填写《接收及完成培训回执单》,并加盖药店公章后通过微信小程序报送市场监督管理局船营分局。船营区359家药店均参与培训,并填写培训回执单。2023年4月3日,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船营分局发布《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船营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规范复方地芬诺酯片等药品购销行为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右美沙芬口服单方制剂的购销行为,同时加强规范网络购销行为。
2023年4月19日,船营区检察院联合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船营分局针对辖区药店违规向未成年人售卖右美沙芬口服单方制剂现象开展了公益诉讼回头看,再次回访涉案药品经营单位。涉案药店均已整改,并将右美沙芬口服单方制剂列入处方药柜台。在回访调查过程中,检察官向辖区药店经营者提示了违规向未成年人售卖右美沙芬的后果,宣传了强制报告制度及不履行强制报告的责任。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部门负责人向各药店强调,在承担法律责任的同时要肩负起社会责任,杜绝向未成年人违规售卖处方药品,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权益。
检察机关在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遇到社会治理问题,立足检察职能积极开展综合履职,通过公益诉讼检察建议成为政府的“吹哨人”,提醒行政机关加强行业监管。行政机关积极履职,府院联动,形成综合保护局面,共同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责任编辑:马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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