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道网——中国外文局亚太传播中心唯一官方中文网
位置:当前位置:首页 >> 法坛

法官倾心调解化纠纷 监督履行获锦旗

发布时间:2023-05-15 21:17:01 推广 来源:中国报道

中国报道讯(通讯员孙媛鑫)“太谢谢你们了,多亏了你们,不然我这钱不能这么痛快地要回来,让我足不出户就解决了头疼一年多的难题!”4月24日,当事人牛某进向吉林省通化县人民法院赠送一面书有“巧化百家怨 智解千人忧 乐当开心锁 甘为孺子牛”的锦旗时,向立案庭法官、人民调解员道谢。

【案情回顾】

2020年4月至7月间,原告通化县某彩印有限公司先后多次给被告吉林某药业有限公司加工制作外包装箱,并签订合同,后被告未按合同约定结清加工费,除已给付的加工费外,尚欠106996.07元因故拖欠至今,为此原告诉至通化县人民法院,要求被告立即给付加工费106996.70元及利息。

了解基本案情后,人民调解员金珍玉及时与双方当事人取得联系,在了解清楚事情的来龙去脉之后,金珍玉发现原被告对基本案件事实和涉及款项无异议,且双方项目对接人有意和解,调解成功的几率很大。由于当事人距离问题,金珍玉利用网络“云上法庭”进行网络诉前调解。随着调解的深入,被告的抵触情绪逐渐褪去,并表示未能给付是由于疫情原因,同时也认识到了不按合同履约可能会承担的法律责任,最后表示愿意结清加工费。

经过金珍玉多次调节,双方自愿达成和解协议:被告于2022年1月至5月分期5次给付加工费共106996.70元,原告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调解后,金珍玉按时关注当事人是否按约定履行还款义务,并通过打电话、视频等方式对案件进行跟踪,督促当事人及时履行。起初,被告并未按规定时间给付欠款,但拥有多年调解工作经验的金珍玉并未因此气馁,每到还款日期限金珍玉与被告线上约谈,多达100余次通话。直至2023年4月24日,被告将还款义务全部履行完毕。

一面锦旗代表着群众对承办法官的感谢与支持,更代表着对通化县法院的激励与期盼。通化县法院将进一步树牢司法为民意识,着力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解难事,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让司法不仅有力量,更加有温度。

责任编辑:马尧

关于我们|联系我们|法律顾问|版权声明

版权所有 中国外文局亚太传播中心(人民中国杂志社、中国报道杂志社)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07311号 电子邮件: chinareport@foxmail.com 法律顾问: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

投诉举报电话: 010-68995855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京)字 189号 京ICP备14043293号-10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