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道讯(通讯员高思洋)近日,吉林省和龙市人民法院执行局执前和解中心成功通过调解方式执行完毕两起行政处罚案件。当事人经过执行局执前和解中心反复释法说理耐心调解,两起行政处罚案件的被执行人主动缴纳了罚款,和龙市法院执行局通过认真了解被执行人的实际问题,展现了暖心的司法温度。
案情简介
2023年4月,和龙市市场监管局向和龙市法院执行局申请对两起行政案件进行强制执行。
2020年10月,延边州市场监管局对和龙市某粥铺进行抽样检验时,发现该店经营场所内生产的食品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2020年12月,和龙市市场监管局对和龙市某食品商店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该店经营场所内货架上摆放销售的蛋糕食品已过保质期。和龙市市场监管局分别对粥铺和食品商店作出了行政处罚。经过行政诉讼判决后,被执行人一直未履行义务。
和龙市法院执行局在受理后立即联系各店面负责人,听取其意见。执行局和解中心及时与双方各沟通协调,在法律范围内为当事人寻求解决问题的平衡点,被执行人从一开始较为抗拒履行义务,再到为自己不懂法律表示歉意,提出因多种原因经营面临很多困难,希望法院执行局可以居中调解,延缓两周履行期限。承办法官考虑到行政案件应从根本上实质化解矛盾,积极与和龙市市场监管局沟通,就案件情况及执行中争议焦点进行说明,行政案件双方最终达成和解,该食品店和粥铺也如约履行了全部义务,并且感谢了和龙法院执行局在未对店面造成影响下进行执行调解工作,承诺日后会守法经营,同时和龙市市场监管局对于法院和解中心的调解工作表示肯定并赠送锦旗表示感谢。
行政关系的和谐是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重要特征,在司法实践中,每一个案件都是营商环境的试金石,执前调解依据法律法规促使当事人互谅互让,将风险和影响降低至最小范围内,将主动履行义务的能动性发挥至最大化,从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防范和减少信访隐患,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充分运用调解的办法处理行政纠纷,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行政执法案中感受到公平和正义,主动发挥人民法院在营商环境中的参与、推动、保障作用,将行政争议矛盾实质化解,推动执源治理精准化,让群众在调解工作中感受到法治的公正和温暖,从而更有利于切实服务好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和谐统一。
责任编辑:马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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