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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铁中院组织两级法院集中宣判

发布时间:2023-06-06 22:26:34 推广 来源:中国报道

中国报道讯(通讯员杜楠竹)为震慑破坏生态环境犯罪行为,加大对环境资源的保护力度,在六五环境日到来之际,长春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组织两级法院对9起刑事类环资案件集中宣判,包括盗伐林木罪、滥伐林木罪和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等罪名,涉案林木1471株,立木蓄积46.8054立方米,水曲柳、黄菠椤等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共计55株。

森林资源是生物多样性的基础,具有调节气候、保持水土、防沙减涝、净化空气、涵养水源等生态功能,在维护生态系统平衡、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吉林省森林资源丰富,是全国重点林业省份之一。现有野生植物4000余种,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39种。珍稀的野生植物是自然与人类历史文化的宝贵遗产,蕴藏着丰富的历史、人文资源。环境资源审判的职能和价值在于通过依法审理案件,引导公众树立正确的生态文明观,自觉遵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共同守护绿水青山。

长铁中院将始终以习近平总书记的“两山”理念为指引,继续保持对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的高压态势,坚持从严、从快惩处。在审理案件的同时,也将积极采取集中宣判、新媒体平台宣传等多种形式,力求让老百姓认识到环境资源不可触犯的法律底线,呼吁公众共同树立环境资源保护意识,努力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部分案件案情简介:

一、吉林铁路运输法院公开宣判被告人孙某某盗伐林木案

2023年2至4月,被告人孙某某未经审批在国有林片内砍伐树木合计 427 株。经鉴定,孙某某砍伐林木5.9914 立方米。被告人孙某某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以盗伐林木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

二、珲春林区基层法院公开宣判被告人周某某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

2022年4月至5月初,被告人周某某在对道路进行清雪及维护作业时,驾驶铲车、携带手锯,故意毁坏路边4株天然水曲柳、1棵黄菠椤。经鉴定,涉案林木天然水曲柳活立木2株、天然水曲柳枯立木2株、天然黄菠椤活立木1株,均系国家二级重点保护植物,权属为国有,立木蓄积0.5366立方米。被告人周某某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的规定,以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三、梨树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被告人姜某滥伐林木案

2022年5月1日、2日,被告人姜某在未取得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使用手锯和油锯砍伐树木共906根,并准备烧火使用。经测量,上述林木伐根立木蓄积14.9881立方米。被告人姜某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以滥伐林木罪判处被告人姜某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责任编辑:马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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