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是乡里乡亲的,本来就是一点小事,我也不想眼睁睁地看着他被关进监狱,我同意和解…… ”
近日,吉林省蛟河市人民检察院成功促成了一起发生在邻里之间的轻伤害案件的刑事和解,双方对调解结果均表示非常满意。
犯罪嫌疑人张某某来到王某某经营的饭店就餐,双方因之前欠钱一事发生争吵,王某某的舅舅(被害人)姜某某听到激烈的吵架声赶忙出来劝阻,在劝架的过程中与张某某发生口角并撕扯在一起,造成姜某某右侧肩关节脱位,经法医鉴定为轻伤二级。
承办检察官在获悉案件情况后的第一时间听取了被害人的意见,发现了该案件有刑事和解的可能,遂将张某某与姜某某请进了“六尺巷”刑事调解室。当谈到赔偿款一事时,双方分歧较大,调解一度陷入困境。承办检察官对双方又进行了耐心疏导,在释法说理中融合了“六尺巷”的故事,劝双方各退一步。经过多轮的沟通协商,双方最终做出了让步,就赔偿款达成了一致,握手言和。被害人表示谅解张某某,并向检察机关提出对张某某从轻处罚的申请。检察机关综合考虑嫌疑人张某某具有自首情节,同时积极赔偿并取得被害人谅解,最终决定对张某某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近年来,蛟河市人民检察院在办理轻伤害案件的过程中,依托“六尺巷”刑事调解工作室成功化解了多起“小案”,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人和,实现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有机统一。(蛟河市人民检察院供稿)
责任编辑:马尧
版权所有 中国外文局亚太传播中心(人民中国杂志社、中国报道杂志社)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07311号 电子邮件: chinareport@foxmail.com 法律顾问: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
投诉举报电话: 010-68995855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京)字 189号 京ICP备14043293号-10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