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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回款逾期未付,法官调解当庭兑现

发布时间:2023-07-04 20:52:39 推广 来源:中国报道

中国报道讯(通讯员周博文 徐萌)近日,吉林省柳河县人民法院收到吉林省某种业有限公司诉状称原公司销售人员拖欠公司销售回款,法官调解高效解决了这起销售代理合同纠纷,当庭帮助企业追回欠款。

据了解,被告赵某(化名)曾在原告吉林省某种业有限公司从事销售工作,后因个人原因离职。赵某于2017年起欠公司销售回款4万元,2023年公司对账时赵某向公司签订欠据4万元一张,后来公司多次向赵某索要欠款,赵某以各种理由一直拒绝给付,公司无奈起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受理案件后立即与双方当事人充分沟通,准确切中纠纷焦点,厘清案件事实,并就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提供的证据向赵某解释说明,最终,在法官耐心的释法明理下,赵某愿意积极履行义务,当场同意给付原告4万元,原告吉林省某种业有限公司撤回起诉,案结事了。

此次纠纷的妥善化解有效维护了企业销售经营的利益,解决了企业实际操作中的常见问题及难题,切实保证当事人履行相应职责,从基层实践角度支持企业良好发展,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和社会秩序稳定。

企业有所需,法院有所为。柳河法院把服务企业发展作为履行使命与服务大局的结合点,立足主责主业,提升办案质效、服务水平,坚持以公平正义护企、以暖心服务安商,以高质量司法服务助力企业发展,为营商环境再优化贡献司法力量。

责任编辑:马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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