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道讯(通讯员吕炜东)近日,生态环境部松辽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孙振世、吉林省生态环境厅二级巡视员孙新山一行4人到龙井市,就水污染防治资金项目执行情况进行调研督导。延边州生态环境局副局长逄强,龙井市政府副市长丁秀龙,延边州生态环境局龙井市分局局长刘国前等陪同调研。
调研组先后到龙井市污水处理厂、饮用水水源地元东水库实地调研,并召开座谈会。在污水处理厂,调研组实地了解提标改造建设、设施设备运行管理情况,仔细查看污水处理排水口水质、在线监测数据、污泥处置、配套设施建设、资金使用等相关情况。针对龙井市元东水库规范化建设、水量、水质、监控和管理等方面,与市相关部门领导进行沟通交流,详细了解项目建设、实施管理、资金使用等具体情况。调研组强调,要以项目带动为契机,继续深入谋划生态环保项目,继续跟踪落实,切实加强水污染防治资金项目管理,充分发挥生态环境资金的使用效益。
近年来,龙井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州、市水污染防治各项工作,始终把水污染防治工作作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重点,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原则,在保障饮用水安全、控制工业污染、城镇生活污染、农业面源污染、推进生态治理工程建设方面取得一定成效,水污染防治形势向好。严格执行《水污染防治法》,始终坚持把水环境保护摆在与经济发展同等重要的位置来抓,努力协调经济发展与水环境保护的关系,同谋划、同部署、同实施。定期召开生态安全工作暨生态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协调解决环保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有力促进了水污染防治工作全面开展。同时,开展涉水企业专项执法检查,督促涉水企业认真履行环保法律、法规以及政策规定、标准,遏制涉水企业超标、超总量以及偷漏排废水等环境违法行为;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度,严格落实企业“持证排污、按证排污”的主体责任,严厉打击无证排污、超许可浓度排污等环境违法行为。
责任编辑:马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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