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道讯(通讯员金平)为全面提升林区社会基层综合治理能力,吉林省公安厅森林公安局珲春森林公安分局结合珲春林区实际,深度推进加强党建引领“警地融合”工作,分局交警大队采用“一警多能”工作模式,在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同时,增加受理群众现场报警求助、现场调解矛盾纠纷、协助维护治安秩序、防范打击现行违法犯罪等治安管理职责。近日,交警大队在交通管理过程中细心盘查,主动出击,发现并移交1起非法狩猎案线索。
7月13日,交警大队民警在辖区春化镇梨树沟线上开展执勤执法工作时截获一辆无牌无证机动三轮摩托车,在盘查过程中,民警发现三轮摩托车驾驶人李某眼神躲闪、神色慌张,并时不时瞥一眼三轮摩托车后斗上装载的物品。李某的异常表现引起了民警的注意,立即对其随车物品进行了检查,最终在三轮摩托车后斗内发现了装在塑料袋内并用纸壳覆盖的冷冻肉块。面对民警的询问,李某称该肉块是他购买的家猪肉,但经过民警细心观察,李某所谓的“猪肉”跟菜市场里的猪肉不一样。民警当即指出了差异之处,并对李某进行法律法规宣讲,最终,李某无法自圆其说,承认车内肉块为野猪肉,并交代了自己非法猎杀野猪的犯罪事实。
目前,经珲春森林公安分局森侦大队侦查查明。犯罪嫌疑人李某于2023年5月,以食用为目的,使用猎套在珲春市春化镇梨树沟村东山树林里非法猎捕1头野猪,并将野猪分割成肉块进行冷冻,以待日后食用。7月13日,李某准备将部分野猪肉拿到其朋友家食用,结果在运输途中被细心的交警查获。
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已被珲春森林公安分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责任编辑:马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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