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道网——中国外文局亚太传播中心唯一官方中文网
位置:当前位置:首页 >> 法坛

有钱却不还!“拒执罪”了解一下

发布时间:2023-08-30 20:56:47 推广 来源:中国报道

中国报道讯(通讯员李晴)执行法官是奔波在“正义最后一公里路”上的行者,一些被执行人挖空心思企图让这最后“一公里”无限延长,他们明明有履行义务的能力,却没有履行义务的诚信,以身试法,妄图逃避执行。

但是,你会以为不履行义务,只是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名单这么简单吗?别忘了,打击拒执行为还有重拳——拒执罪。

接下来,执行法官为你深度解读拒执罪。

一、触犯拒执罪的主体:

1.被执行人;

2.提供执行担保的人;

3.负有协助执行义务的人;

4.以暴力、威胁等方法阻碍执行的人。

二、拒执罪常见的犯罪情形:

1.隐藏、转移、故意毁损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

2.拒不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票证或者拒不迁出房屋、退出土地;

3.与他人串通,通过虚假诉讼、虚假仲裁、虚假和解等方式妨害执行;4.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执行;

5.以暴力、威胁方式阻碍执行人员进入执行现场或者聚众哄闹、冲击执行现场;

6.对执行人员进行侮辱、围攻、扣押、殴打。

三、触犯拒执罪后的法律后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法官提示:生效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应主动向法院申报财产,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切勿抱有侥幸心理,任何企图逃避执行的行为,终究逃脱不了法律的制裁。

责任编辑:马尧

关于我们|联系我们|法律顾问|版权声明

版权所有 中国报道杂志社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07311号 电子邮件: chinareport@foxmail.com 法律顾问: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

电话: 010-68995855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京)字 189号 京ICP备0810342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