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道讯(通讯员王瑶)执行局是人民法院的内部机构,是对判决结果的执行机构,负责执行法院的民事判决、刑事判决及相关财产的查封、冻结等事务。为了让大家更充分的了解法院执行局工作,下面小编汇总了一些关于法院的执行常识,供大家参考。
◎申请强制执行应该向那个法院申请?
一审人民法院或者被执行人财产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法院执行。
◎申请执行应当在什么时间段内提出?
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两年内提出。
◎不是被执行人,但是财产被法院查封了怎么办?
准备证据材料向执行法院提出执行异议,执行法院立案审查并做出执行裁定书。
◎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了,但是被执行人不履行怎么办?
可以申请恢复原生效法律文书,也可以就履行执行和解协议向执行法院提起诉讼。
◎申请执行案件中,被执行人名下唯一一套房屋可以强制执行吗?
可以强制执行,但要保障被执行人有房可住。比如说大房换小房,变价款中预留5至8年的租金供被执行人租房使用。
◎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有什么后果?
人民法院会将纳入被执行人名单向金融机构通报予以信用惩戒,
同时乘坐交通工具时受到不能选择飞机、火车软卧等各种限制。
◎申请执行的案件已经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了,后期怎么样才能恢复执行?
只要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随时可以恢复执行。
◎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需要缴纳执行费吗?缴纳多少?
执行费用一般无需申请人预交。在执行过程中法院会在执行到位的款项中扣缴执行申请费,该费用最终由被执行人负担。执行申请费的收取按照《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办理。
责任编辑:马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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