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道网——中国外文局亚太传播中心唯一官方中文网
位置:当前位置:首页 >> 法坛

普法时刻 | 继母有继承权吗?

发布时间:2023-10-08 21:08:13 推广 来源:中国报道

中国报道讯(通讯员葛钰瑶)琳琳6岁时,丧偶的父亲与王某再婚,再婚后生父与继母王某共同抚养琳琳至成年。成年后的琳琳与张某结婚,婚后育有一子。2020年,琳琳的父亲与王某离婚。2022年琳琳与父亲因一起意外事故身亡。

很明显琳琳的丈夫和儿子是她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但这时离婚的继母王某,也主张自己是琳琳的法定继承人。按法律规定,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是父母、配偶、子女。这里的父母既包括亲生父母,也包括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和继子女互相是对方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本案如果继母没和生父离婚,她的法定继承人是没有争议的。但在继母与生父离婚后,再主张对继子女的法定继承权,还能支持吗?

【法官说法】法院最终判决继母有继承权,理由是再婚时琳琳未成年,继母是在和生父把琳琳抚养成年之后离婚的,双方已形成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关系,这个关系不因继母与生父离婚而自然解除,综合王某抚养琳琳的具体年限等因素,依法确认王某继承琳琳部分遗产,其余遗产部分由张某及其子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分别作出了规定。

责任编辑:马尧

关于我们|联系我们|法律顾问|版权声明

版权所有 中国报道杂志社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07311号 电子邮件: chinareport@foxmail.com 法律顾问: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

电话: 010-68995855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京)字 189号 京ICP备0810342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