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道讯(通讯员朴晶敏)自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以来,吉林省珲春林区基层法院案件管辖延边林区中级法院所辖基层法院管辖的刑事、民事及其他公益诉讼案件,要对接五家林区检察院的提起的公诉案件,案件量也随之增加,为切实发挥好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珲春林区基层法院创新审判方式,提高案件质效,减少诉讼成本,方便当事人诉讼,运用“集诉集审”工作机制,即针对辖区各家检察院集中起诉的环境资源刑事、民事案件,集中到案发地进行开庭审理。
一年来,珲春林区基层法院相继走进和龙林业局腰团林场、安图县二道白河镇、敦化市大石头镇、汪清县复兴镇等案发地,对环境资源刑事、民事案件进行集中开庭,有力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犯罪分子,调解林业企业与职工之间的林地承包合同纠纷。
走进和龙腰团林场,打击盗伐林木犯罪
2023年6月20日,珲春林区基层法院环境资源法庭走进和龙腰团林场,集中审理一批盗伐林木犯罪,被告人廉某被依法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被告人杨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驱车300公里,妥善化解民事纠纷
2023年6月28日,珲春林区基层法院法官来到安图县二道白河镇,集中调解了4起因环保督察整改引发的林业承包合同纠纷案件。在承办法官的努力下,4起案件均调解成功,双方当事人顺利达成调解协议,当庭握手言和,息诉服判。
行至敦化大石头镇,依法守护土地资源
2023年8月15日,珲春林区基层法院环境资源法庭走进敦化市大石头镇,集中审理3起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件,被告人侯某被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被告人孟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被告人许某被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截止到目前,珲春林区基层法院运用“集诉集审”工作机制共审理环境资源刑事案件25件。
通过“集诉集审”工作机制,本院大部分环境资源案件集中在案发地审理,快审快结,既保障司法公正,提高了司法效率,惩治了犯罪分子,又协调了辖区企业职权范围内的林草权属争议、林地承包合同纠纷,打击一批,教育一片,走出去的是脚步,还回来的是民心,真正做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
责任编辑:马尧
版权所有 中国报道杂志社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07311号 电子邮件: chinareport@foxmail.com 法律顾问: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
电话: 010-68995855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京)字 189号 京ICP备0810342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