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珲春市获评第七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

发布时间:2023-10-30 09:09:46 推广 来源:中国报道

中国报道讯(王永范 报道)为充分发挥试点示范的平台载体和典型引领作用,经审核,10月27号,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命名第七批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的公告》,正式命名北京市朝阳区、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珲春市等104个地区为第七批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珲春市作为延边州唯一县市位列其中。

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涵盖生态制度、生态安全、生态空间、生态经济、生态生活、生态文化等六大方面,反映了一个地区在生态文明建设取得的成就,该奖项是目前中国生态文明建设领域的最高荣誉。

通过成功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珲春的城市影响力、知名度和美誉度等都将得到显著提升,为加快本地产业发展、招商引资、人才引进将发挥积极作用,为促进珲春走好高质量发展之路打下坚实基础。同时,充分发挥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重要的先行者、探索者作用,以绿色化理念、产业化思维,培育构建富有竞争力的绿色经济体系,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谋发展,统筹实施蓝天、碧水、净土工程,努力实现生态保护、绿色发展、民生改善相统一,进一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改革落地见效。

责任编辑:马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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