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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时刻︱“意外之财”需要返还吗?

发布时间:2023-11-07 21:04:38 推广 来源:中国报道

中国报道讯(通讯员葛钰瑶)大伟等20人聚餐,大家分别点菜,在就餐过程中,服务员将一套烤鸭送至饭桌,大伟等人吃完后,服务员发现送错餐并要求他们为烤鸭买单。那么大伟等人需要为“意外之财”买单吗?

【法官说法】《民法典》明确了利益不存在时的返还原则。得利人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依据(称之为善意的得利人),其返还义务范围以现存利益为限,取得的利益不存在的,不承担返还义务。若得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依据(称之为恶意的得利人),其应当返还其一开始所得到的一切利益及本于该利益所生的利益。

本案例中,聚餐人数多、点菜数量多,在用餐过程中大家不知道彼此点了哪些饭菜,大伟等人食用服务员错上的菜没有主观恶意,因此大伟和朋友不应为服务员的错误行为买单。相反,如果大伟与女朋友两人到饭店用餐,二人只点了几道菜,大伟当即知道服务员错误地将邻桌的烤鸭放到桌上时,应当告知服务员,若此时他不告知并默默食用了烤鸭,就属于恶意,大伟应当为烤鸭买单。

责任编辑:马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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