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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清林区人民检察院推进干部互派交流锻炼

发布时间:2023-11-17 20:41:13 推广 来源:中国报道

一是吉林省汪清林区人民检察院本院干警系统内交流锻炼。向上级院推荐交流,选派6人到上级院交流锻炼、跟班学习,拓宽眼界范围、提升综合能力。本单位内部轮岗交流,业务、综合部门相互锻炼交流2人,提升各项检察业务综合办案能力。

二是本院干警与其他司法机关互派交流。本院与县检察院、林区基层法院签订《关于开展互派干部交流挂职工作的实施意见》,互派2人交流学习。根据案件工作需要,各自挑选了业务上的精兵强将作为首期挂职交流随时介入、随时参与。通过线索发现、调查取证、技术支持、协同办案等方面加强良性互动,实现人才跨界锻炼与综合提升,大力推进专业化人才培养。

三是本院干警与行政机关干部互派交流。本院与县税务局签订《关于开展互派干部交流挂职工作的实施意见》,互派1人交流学习。以互派干部挂职锻炼为纽带,着力推动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部门的优势互补和资源共享,实现工作双赢多赢共赢。(汪清林区人民检察院供稿)

责任编辑:马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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