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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长公开听证 阳光下的司法办案

发布时间:2023-11-24 21:19:45 推广 来源:中国报道

为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增强执法办案透明度,提升检察工作质效。近日,吉林省蛟河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组织召开了一起经济犯罪案件公开听证会。听证会由蛟河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吴海峰主持,第三方监督评估组织代表、人民监督员、听证员、值班律师以及蛟河市公安局代表应邀参加。

听证会上,吴海峰对听证会议题、基本案情进行了详细介绍,承办检察官就本案中的证据审查以及法律适用进行了阐述,听证员就听证议题及法律适用等向涉案人员以及承办检察官进行了详细讯问。在充分了解案情、听取各方意见后,听证员针对该案是否符合不起诉条件发表了意见。听证员一致认为,本案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认罚,检察机关办案程序公开、合法、透明,拟对犯罪嫌疑人作相对不起诉处理,既体现了法律的严肃性,又充分考虑了企业发展,能够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涉案相关人员表示,日后将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增强法律意识。

公开听证是人民检察院接受社会监督、保护人民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矛盾化解的有效措施,以听证会的形式进行公开审查,依法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并将不起诉程序公开听证,既能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又能让司法办案在阳光下运行,实现惩治与教育相结合的良好效果。

检察长主持公开听证会,充分发挥了院领导带头办案的“头雁”作用。下一步,蛟河市人民检察院将立足检察职能,提升司法办案质效,持续推进公开听证常态化、规范化,以公开听证的形式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和“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为更好服务地方经济发展贡献检察力量。(蛟河市人民检察院供稿)

责任编辑:马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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