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道讯(通讯员王一淇)借钱给好友后,好友提出用房产抵押,借款合同签了,房产证也拿到手了,逾期不还钱,房屋就是你的了吗?
基本案情:小伟和小天是好朋友。2020年5月,小天急需用钱,向小伟借款10万元,出具了借据并用其名下房产抵押,约定了到期不还款,抵押的房产归小伟所有,小伟有权出售该房产,小天不得阻拦。事后,小天将房产证交给小伟。但在借款到期后,小天未能还款。由于小天还向其他人借款并且到期未还,无奈之下,小伟诉至法院,要求对抵押房产优先受偿。
经法院审理,本案中,双方在借据中约定用小天的房产作为债务的抵押,系双方自愿签订的抵押合同。抵押权属于物权,不动产抵押权的设立需要到房屋产权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本案中双方虽然签订了抵押合同,但并未到产权登记部门进行抵押权登记,因此抵押权并未设立,小伟诉请的要求对抵押房产优先受偿,法院不予支持。
责任编辑:马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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