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道讯(通讯员马娇)为有效预防和减少养老机构内刑事案件发生,进一步推动检察机关诉源治理,加强对吉林市船营区养老机构的安全监管,船营区人民检察院党组第一时间召开工作会议,将落实省检察院“加强养老机构安全管理的一号检察建议”与高检院“八号检察建议”相结合,构建检察、公安、民政、消防共同协作机制,借助业务、党建、团建相融合的工作模式,全面部署相关工作。
按照院党组的工作部署,船营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赵洪伟带领第一检察部干警,联合船营区公安、民政、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对辖区内养老机构开展专项检查行动。
在东浩老年人医养中心,公安、民政、消防救援大队针对各自职责分工,对该养老机构进行执法检查。赵洪伟副检察长带领干警通过实地查看、现场询问、查阅值班室登记簿等方式,详细了解该养老机构的日常管理情况、安全监管情况和相关制度等。
吉林市公安局船营分局详细询问该养老机构是否落实院长责任制,是否履行在场所内发生的案件或者线索的报警、报告义务和责任;船营区民政局针对是否落实《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进行检查,督促该机构落实服务安全管理要求;船营区消防救援大队针对该养老机构内消防灭火器材等设施是否配置齐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是否及时维护进行执法检查,并对机构内老年人和看护人员开展了消防安全知识培训,以提高安全意识以及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
随后,为落实省检察院“加强养老机构安全管理的一号检察建议”以及高检院“八号检察建议”,船营区人民检察院针对此次专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部分养老机构对安全管理规定执行不严格、制度落实不到位、安全监管制度不完善等问题,向船营区民政局公开宣告送达了《检察建议书》。船营区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主动认领问题,尽快督促存在问题的养老机构迅速整改,马上落实。
为共同健全完善养老工作体系,构建检察、公安、民政、消防协作工作机制,副检察长赵洪伟组织各成员单位以座谈会的方式就如何共同推进养老机构规范化管理、消除安全隐患等问题进行交流与探讨。座谈会后,各成员单位会签了由船营区人民检察院牵头制定的《船营区关于加强养老机构安全管理的工作办法(试行)》。各成员单位均表示在今后工作中将加强沟通协作,共同助推船营区养老行业规范化发展。
为进一步打造业务、党建、团建相融合的工作模式,船营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综合业务部、政治部、机关党委干警共同组成“青年文明号”志愿者服务工作队,走进船营区北山壹家人养老院,为老人们送去精彩的文艺节目,陪伴老人们聊天,为他们送去温暖和关爱,同时,志愿者服务队针对近期辖区办理的养老机构内发生的刑事案件,就如何预防养老机构内刑事案件发生等问题,以案说法为看护人员进行了普法宣传。
此次活动中,船营区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了诉源治理的检察职能,深入贯彻落实“1+8”号检察建议,构建检察、公安、民政、消防共同协作,业务、党建、团建相融合的“4+3”工作机制,充分保障辖区养老机构内老年人的合法权益。通过联合多部门统筹力量、整合资源、延伸服务,为辖区广大老年人共享发展成果,共享幸福晚年提供法治保障。
责任编辑:马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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