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道讯(通讯员葛钰瑶)老何的妻子王某去世后,老何就一直未再娶。随着年龄越来越大,身边的亲戚朋友都有了孩子,看到别人的家庭其乐融融,已经37岁的老何感觉到了孤独,于是老何希望能收养一双儿女陪伴自己。那么,何某可以收养异性子女吗?
【法官说法】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收养孩子需要符合法律规定。在本示例中,老何的妻子已经离世,且一直未再娶妻,属于无配偶者,若要收养异性子女,年龄差必须在40周岁以上,所以37岁的何某无法收养女孩。需要注意的是,无配偶的女性收养男性的,年龄差也必须在40周岁以上。此外,为了进一步强化对被收养人利益的保护,《民法典》在收养人条件中增加了“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的规定,并规定“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明确了收养应当遵循最有利于被收养人的原则,被收养人和收养人的合法权益均予以保障。
另外,根据《民法典》规定,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以8周岁以上的孩子已经有表达自己意愿的能力,在收养8周岁以上未成年人时,应征得被收养孩子本人的同意,这样也更有利于被收养人的健康成长。如果何某要收养一名8周岁以上的男孩,需征得男孩本人的同意。需要注意的是,没有经过登记的收养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作为收养人,为避免在往后漫长的养育相处过程中产生不必要的确认收养关系纠纷,一定要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对收养关系进行登记。
责任编辑:马尧
版权所有 中国报道杂志社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07311号 电子邮件: chinareport@foxmail.com 法律顾问: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
电话: 010-68995855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京)字 189号 京ICP备0810342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