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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离婚起诉另一方给付子女抚养费法院是否支持?

发布时间:2024-01-08 19:09:56 推广 来源:中国报道

中国报道讯(通讯员刘思妤)冰冰自两岁起,父母便开始分居,冰冰一直跟随母亲生活,由母亲抚养照顾。期间,其父亲共向母女转账4000元,冰冰母亲无稳定工作,靠打零工挣钱养活冰冰。但随着冰冰长大,到了上学的年纪,需要的费用越来越高,母亲一人已无法承担抚养孩子的各项费用,于是便起诉冰冰父亲,要求给付冰冰的生活费,而冰冰父亲则辩称,父母并未离婚,不应该向其支付抚养费。

那么,夫妻双方未离婚,一方是否能够起诉另一方给付子女抚养费?

法官说法: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是无条件的,无论夫妻双方是否离婚,父母都应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本案中,冰冰父母虽未解除婚姻关系,但双方已分居生活,期间父亲仅给付过4,000元,其余的生活费用均由母亲一人负担,父亲未对冰冰尽到抚养义务。作为父母无论分居或离婚,依法都应当承担子女的抚养费用。本案从有利于最大限度保障子女权益考虑,在婚姻关系存续分居期间,抚养冰冰的母亲作为未成年冰冰的法定代理人起诉冰冰父亲支付抚养费时,法院应予支持。

责任编辑:马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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