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道讯(通讯员王一淇)法院执行干警前往某银行,拘传了正在上班的黄某。原来,黄某已经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了。
黄某妻子沈某与农行支行签订个人借款合同,黄某作为连带责任保证人。按合同约定,农行支行向沈某发放了借款,并由沈某在借据上签名确认。然而,沈某未按约定归还本金和利息。农行支行多次催收还款,也多次通知黄某履行担保责任,但都未得到回应。农行支行于最终判决生效后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干警送达传票给黄某时,黄某感到惊讶。他作为公职人员竟然也被拘传。通过执行法官的说明,黄某了解到自己作为保证人需要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因为他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却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所以已被法院列入失信名单,并通过微信等多个渠道曝光。如果他坚决拒不履行,法院将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追究他的刑事责任。
最终,黄某在法院的司法强制措施威压下,考虑到失信对其的巨大影响,也考虑到社会不容忍失信行为,他在被拘传至法院后立即还清了借款本息。
法官说法:法院针对暂无能力履行的公职人员采取限期履行或每月扣除一部分工资的措施;对有能力履行却故意不履行或规避执行的公职人员采取查清资产、失信曝光、限制高消费、拘传拘留等措施推进执行涉公职人员案件,从而达到对拒不执行者的震慑力。
责任编辑:马尧
版权所有 中国报道杂志社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07311号 电子邮件: chinareport@foxmail.com 法律顾问: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
电话: 010-68995855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京)字 189号 京ICP备0810342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