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末年初是各类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发时期,为有效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活动,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引导广大群众自觉抵制远离非法集资和电信诈骗。2月2日,蛟河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按照“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要求,深入蛟河市人民广场、步行街等人流密集场所,开展了以“守好钱袋子、过个幸福年”为主题的防范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活动。
普法现场,蛟河市人民检察院干警通过悬挂宣传横幅、设置法律咨询台、发放普法宣传手册等形式,向广大群众宣传讲解了《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以及非法集资的概念、表现形式、新型手法,针对来往群众提出的疑问以案释法进行了解答,让广大群众明白“天上不会掉馅饼、高额回报有陷阱”,引导群众树立正确的消费观、投资观,筑牢防范打击非法集资防线。
蛟河市人民检察院将持续强化日常宣传,依法能动履职,严厉打击非法集资等各类金融领域犯罪,与蛟河人民一起共筑平安防线,过好幸福年。(蛟河市人民检察院供稿)
责任编辑:马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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