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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评《第二十条》】——如果是我

发布时间:2024-02-22 20:49:09 推广 来源:中国报道

中国报道讯(通讯员牛天娇)作为一名普通观众,我觉得这是一部好电影,我被他吸引、为之感动、深刻自省,也特别佩服参与拍摄的演员们,是演员的专业充分激发了我们作为普通人的共鸣,充分诠释了人之为人的朴素价值观。作为一名司法工作者,我认为这是新时代的发声,是正义的发声,是方向更是力量,为弱者鸣冤、为苍生请命这应该是我们作为检察官的坚持。

如果我是韩明。韩明想尽可能地让上上下下、方方面面都过得去,我相信这种心理绝不仅仅是韩明,是你、是我,也是他。可是不是任何事情,想过得去、就过得去。比如,见义勇为要坐牢?正当防卫要判刑?这过不去。法不能向不法让步,过不去不是案件,是每个人的心里的公平正义。作为检察官,我不停自省,是否曾被“从来如此”禁锢,还是一直坚持“如我在诉”。

如果我是郝秀萍。“法律,是让坏人犯罪的成本更高,而不是让好人出手的代价更大!”“法律的权威是什么?是人民的期望!”面对恶势力,我们要求一个普通人在那一刻做些什么。见义勇为往往不假思索,绝望之人其实没有退路。法律是我们的信仰,是所有人的信仰,也是郝秀萍最后的依仗。法律为了维护人民根本利益,那么对于法律的解释和运用就不能脱离民众的一般认知。刑法中的第二十条是公民正当防卫权的最后保障和“法律底气”。“激活”第二十条,就是法律对公民行使正当防卫权的最好鼓励和肯定。

民之所望,法之所向。“什么是法律?是天理是国法是人情,我不相信没有天理的国法,我也不相信没有人情的天理。”没有完美的法律、完美的人,但是这都不能阻碍我们对于完美的追求。作为法律人,打破囿于和谐、囿于经验、囿于现实的精神枷锁,作为检察官,敢于遵从内心的公平正义,于法有据、于理应当、于情相容,确保高质量高效率办好每一个案件,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

责任编辑:马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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