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此次学习,对我提升办案能力,更新司法理念有很大的帮助。在今后的工作中,我要进一步加强民生司法保障,运用法治‘力度’,切实提升民生‘温度’”。
近日,蛟河市人民检察院召开检委会(扩大)学习会,专题学习刑法修正案(十二),院检委会委员和第一、二、五部全体干警参加会议。
会上,专职委员黎雅宏从背景、目的及亮点等方面对刑法修正案(十二)进行逐一解读,以对比的方式,学习了修正案与现行刑法有关规定之间的差异,直观的加深对修正案的理解。
会议强调,全体检察人员在实践中,要深入学习刑法修正案(十二)精神,结合落实最高检《全国检察机关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工作要求,准确把握政策尺度,明确法律适用,合理划定犯罪界限。
近年来,蛟河市人民检察院采取多种举措,持续加强“学习型、研讨型检委会”建设。
一是建立学习机制。落实检委会定期学习制度,建立员额检察官、检察官助理列席检委会学习的常态化机制,打造学习型检委会,带动整体提升。
二是创新学习方法。充分发挥检委会学习的带头作用,通过业务能手主讲、全员研讨、庭审观摩等形式,加强对新颁布的法律法规、指导性案例以及办案过程中的疑难问题等内容的学习,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增强干警学习的实效性。
三是加强学习成果转化。深入学习最高检下发的工作要求和最新的指示精神,促进司法理念的转变,强化法治担当。强化总结提升,以案件为基础、以学习为推手,带动挖掘典型案例、撰写调研理论文章,指导司法实践。紧扣办案需要,提高业务本领,提升干警办案的实务能力,促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推动检察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蛟河市人民检察院供稿)
责任编辑:马尧
版权所有 中国报道杂志社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07311号 电子邮件: chinareport@foxmail.com 法律顾问: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
电话: 010-68995855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京)字 189号 京ICP备0810342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