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道讯(通讯员祁艳晨)“这次课堂让我知道了作为小学生,也可以依法维权,而且我了解了很多和生活相关的法律知识……”
为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在第42个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当天,吉林省珲春林区人民检察院“循梦”青年法治宣讲团前往珲春市第一小学开展法治宣讲。
课堂上,法治辅导员主要围绕“什么是消费者权益日”“消费者的权益有哪些”“如何维护消费者权益”三大内容进行了讲授,介绍了“3.15”节日的由来,重点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与学生、老师日常生活、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针对小学生日常消费中可能遇到的问题,如购买到“三无”产品、遭遇不公平交易等情况的发生,该如何维权进行了详细讲解。
法治辅导员通过有奖竞答、趣味视频等多元化授课方式,不仅帮助同学们树立科学的消费观,增强消费安全意识,同时引导同学们从法律角度识别消费陷阱,学会运用法律手段理性、合法维权,帮助同学们更好地了解法律,在心里埋下法治“种子”。
接下来,珲春林区人民检察院将依托“法治进校园”活动,以共建为载体,加强与学校的沟通联系,在法治宣传教育、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学校安全管理、维护学生权益等方面加强合作,实现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共同营造和谐稳定的校园环境,以法治之光点亮未成年人成长之路。
责任编辑:马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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