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蛟河市人民检察院受理一件危险驾驶罪案件,当天即向蛟河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开庭审理,均当庭宣判,从受理到宣判全程仅用半天时间。
近日,为提升案件办理质效,促进刑事案件办理“‘繁’简分流”,蛟河市人民检察院牵头联合公安机关、法院召开联席会议,针对轻微刑事案件特别是危险驾驶类案件建立了侦诉审“一站式”快速办理工作机制。
此次建立的快速办理工作机制是针对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认罪认罚并同意使用速裁程序的案件,采用集中移送、集中起诉、集中审理的“三集中”形式,由专项办案团队专门审理,以刑拘直诉的办案模式,简化文书制作,让“小案”快审快结。
今年以来,通过醉酒类危险驾驶快速办理工作机制,蛟河市人民检察院已办理10余件符合程序要求的“小案”,最大限度缩短了案件流转时间和审理周期,并引导不起诉犯罪嫌疑人参与社会公益服务,在程序上让公平正义更好更快实现,在履职过程中将轻罪治罪与治理相结合,以实际行动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蛟河市检察院供稿)
责任编辑:马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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