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道讯(通讯员祁艳晨)“有病就要到正规的医院去看,买药要到正规的药店去买,投资要到正规的金融机构去投,不要参加所谓的免费旅游,更不要轻信过于亲热的陌生人,一定要看好自己的‘钱袋子’……”
为进一步提升老年人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营造一个尊老爱幼、助老爱老的社会环境,3月20日,吉林省珲春林区人民检察院党支部与珲春市海东街道林园社区党支部联合开展“双百共建社区行 ‘检’护民生暖人心”主题活动,确保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活动现场,检察人员向社区工作人员详细介绍了“十一号检察建议”制发的背景和主要内容,并结合相关案例,就如何保护老年人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提出了意见建议。
检察人员通过发放宣传单和手册、现场答疑等方式,向活动现场的老年人宣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相关法律知识,重点讲解老年人应享有的法定权利,提醒老年人不要轻信陌生人,不贪图小利,积极增强法治意识和识骗防骗自我保护能力,依法依规保护自身权益。此次活动,共发放普法宣传资料100余份,现场解答法律问题20余人次。
敬老爱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是“检护民生”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公益诉讼检察持续关注的焦点。下一步,吉林省珲春林区人民检察院将深入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认真落实“十一号检察建议”,切实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马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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