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道讯(通讯员孙日红)《三个规定》是指2015年中办、国办、中政委和五部委先后出台的《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三个规定》是落实党中央要求深化依法治国实践的重大举措,是防止干预司法的防火墙,是违规过问案件的高压线。
为进一步深化落实《三个规定》,凸显检察机关落实制度的决心和担当,2019年8月最高检印发《关于建立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的通知,2021年1月启用线上重大事项填报系统,确保实现有问必录。
对于检察人员而言,在办理案件时应该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坚持原则,牢记严格落实《三个规定》等相关制度,是把“两个维护”贯彻到检察工作中的重要方式,也是给自己披上防腐蚀、防围猎的铠甲护盾。
二是敢于拒绝,让干预司法者无机可乘,对请托、说情者敢于说不,坚持依规办案,公正执法。
三是如实记录,对于干预、插手、过问等违规情况,要全程留痕,有据可查。
对于其他案件相关人员及案外人,应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应当充分理解和知晓。你的过问、打听,请托行为不仅可能让检察人员陷入尴尬境地,影响双方关系和感情,更有可能引发违规办案,影响司法公正。
二是所有违反规定的干预、插手、过问行为都将被如实记录。
三是要充分相信你问或不问,检察机关都能够做到坚守初心使命,依法履行职责,公正为民司法。
责任编辑:马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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