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道讯(李春红 武炜周 报道)3月27日,蛟河市人民检察院联合蛟河市税务局、蛟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行动部署会,直击“空壳公司”违法犯罪。此次“空壳公司”打击专项治理行动全面启动,标志着蛟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护企”再出利剑。
空壳公司,也称为皮包公司、空头公司或现成公司,是一种已经开设但未实际经营业务的公司。空壳公司的存在不仅给税务机关的日常工作带来困扰,也造成了虚假的经济繁荣表象,破坏社会诚信理念,影响了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尤其是不少空壳公司还会被不法分子所利用,诸如恶意逃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乃至集资诈骗等,产生更加恶劣的社会影响。
近年来,蛟河市人民检察院始终保持对“空壳公司”的严打态势。在案件查办过程中,办案检察官发现,在蛟河域内,“空壳公司”的违法犯罪行为主要集中在电信诈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骗取贷款等领域。
部署会上,副检察长宣读打击“空壳公司”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明确本次行动的严打目标。各单位就本单位职能出发,对打击“空壳公司”交换了意见。
行动中,蛟河检察院将深化诉源治理,对已受理的虚开发票、电信诈骗等重点罪名中涉及的关联企业进行系统线索摸排,并联合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对企业的经营状况、纳税情况进行走访,对仍存在的“空壳公司”进行系统清理,监督相关部门对企业撤销登记、吊销营业执照。同时要建立各行政部门与检察机关的常态化案情通报机制,及时动态整治“空壳公司”。
下一步,蛟河市人民检察院将充分发挥行刑衔接工作机制,打通与行政机关的信息壁垒;利用大数据技术手段,系统摸排“空壳公司”线索;与公安、法院、市监局、税务局等部门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为蛟河市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责任编辑:马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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