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道讯(通讯员孟晗)4月15日,蛟河市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联合刑事检察部门召开专题会议,集体学习《吉林市检察机关办理行刑反向衔接案件提前介入工作指引》(试行),并对本院行刑反向衔接案件提前介入工作做出安排部署。
行刑反向衔接是检察机关加强与行政执法机关衔接配合,共同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重要内容。通过检察官联席会议或案件研讨等方式,刑事检察部门对符合条件的拟不起诉案件邀请行政检察部门提前介入,及时掌握案件线索,全面了解案情后,对于不需要处以刑事处罚,但仍具备行政违法性的行为,依法移送行政机关。
会议明确了内部案件线索移送、受理、审查、会商、反馈等办案流程,强调行政检察部门与刑事检察部门要依法能动履职,加强部门之间协作配合,形成一体联动履职的工作格局。要充分运用调查核实权,通过“开门审查”、“出门调查”等方式 ,对不起诉当事人行政处罚必要性进行审查。根据个案情况,对应提出行政处罚建议的,会同行政机关对当事人开展训诫和法治教育,阐明法理、讲明情理,推动实现刑事处罚和行政处罚“无缝衔接”,让“不刑”不等于“不罚”、“罚当其错”等观念深入人心,促使当事人认罚服法,真心悔过,以检察新作为助推社会治理效能大提升。
责任编辑:马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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