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道讯(通讯员葛钰瑶)韩先生患有心脏病,需每天按时服药,不能做剧烈运动,但韩先生十分喜欢骑自行车,医生只能禁止其骑自行车外出。一周前,韩先生未按医嘱服药,并骑车外出,结果途中心脏病发作,丧失意识后摔倒并撞伤一位行人老夏,导致老夏左腿膝盖受伤需住院治疗。那么,老夏是否可以请求韩先生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法官说法】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如果是因为自己的过错,丧失了意识后造成了他人的损害,那么行为人应当根据其过错承担赔偿责任。如果行为人暂时没有意识或者失去控制不是由于自己的过错造成,而是由于其他原因导致发生,在这种情况下,行为人可以不承担侵权责任,不过需要根据公平分担的原则,适当分担被侵权人的损失,对受害人作出适当补偿。
老夏被撞伤系韩先生未按医嘱服药并骑车外出导致心脏病发作所致,老夏可以请求韩先生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虽然韩先生在撞伤老夏时处于心脏病发作丧失意识状态,但是韩先生的心脏病发作丧失意识状态是因为他自身的过错,即没有听从医嘱服药并骑车外出的原因导致,故老夏可以请求韩先生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责任编辑:马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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